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2-05-15
一、证据规则调查取证什么是
广州证据调查“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规定与证据规则规定《证据条例》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吗?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证人到庭作证的,可视为在法庭作证。”法庭。” 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证人因困难不能出庭”,是指下列情形: ;(二)特殊岗位确实不能离开;(三)路途特别长?交通不便,出庭困难;(四)无法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上庭;(五) 其他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规定的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根据上述规定,在民事诉讼中,除《证据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出庭证人的证言只能作为质证后的定罪依据。同时,《证据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证据的形式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作证”。取证以言论方式取得的证据的效力,明显符合《律师法》第三十一条“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调查报告他们的情况。” 是相反的。这 ”
二、中国刑事诉讼应当采用证据规则。
尊重证据
那
一是充分尊重体现证据使用一般规则和“控辩”诉讼要求的证据规则。可以说证据调查概念,由于我国刑事诉讼向控辩类型的转变,经过长期的理论探索和实证证实,上述证据规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和借鉴。某种意义上。而这些规则的基本内容,既体现了对抗性诉讼的要求,也体现了寻找客观事实的一般规律,其中一些已经在我们过去的诉讼实践中或在我们的证据法理论中得到了证实。例如,证据要相关,供词要加强,对通过严重违法行为获得的证人(被告人供述、被害人供述、证人供述等)存疑甚至没有必要。但是,由于诉讼制度的改革,一些法律规范和一些实践实践需要提升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规则,同时也需要改变证据法中的一些操作方法和一些新的规则。应建立适应变化的制度。
特殊性
那
二是关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特殊性、适用条件和环境,界定既体现诉讼法又符合我国实际的证据规则。特别要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中国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但仍有较大程度运用法官的权力。由于法官积极运用职权查明案件事实,对证据规则的要求应该比英国和美国更加灵活。例如,相关性规则在相关性(如人物证据的相关性)上不需要像英国和美国那样严格。. 同时“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规定与证据规则规定,还应考虑到刑事诉讼制度中存在一些独特的做法,既不存在于当事人诉讼中,也不存在于现代职权诉讼中。被告人不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有供述义务的,
二是刑事诉讼制度适用的客观条件和环境有待优化,规则过于严格。该要求实际上将难以执行,如果强制成立和执行,将损害刑事诉讼制度运行的整体效率。比如,由于我国在证人补贴、证人保护、证言文化等方面的不足,禁止使用不能出庭质询的传闻证据的规则应该更加灵活广州调查取证,因为没有这种灵活性。将使许多情况几乎不可能。
三、调查取证方法和步骤
调查取证 做法:一般来说调查取证没有捷径,但调查取证@的具体活动有一些技巧> 。调查取证只有脚踏实地,从以上八个方面一步步收集证据,才是正道。但是在调查取证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取证以事实为导向;避免主观假设。
2、调查人员要时刻掌握调查取证的主动权;不要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调查取证必须把握证据的固定性;
四、程序不足。
4、调整取证根据围绕违法行为的主线,细化适当;
5、所收集的证据必须清晰、密切相关,力求相互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