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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证据收集方法是指执法机构和律师用于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方法。调查和取证方法必须合法。获取证据的主要法律方法是:
1.问。讯问是指执法机构或律师要求当事方证据调查方法,证人或专家陈述对案件的了解。讯问是在任何情况下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手段和方法。
2.审讯。讯问是指执法机构要求罪犯,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如实解释案件的方法。审讯的对象仅限于在行政处罚案件中违反法律的人和在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审讯对象仅限于执法机构,不包括律师。
3.识别。身份识别是要要求受害者或证人从许多类似的物体,地点或人中挑选出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部分。识别的对象可以是案件的受害者和证人,识别的对象可以是案件的嫌疑人或与案件有某种联系的人证据调查方法,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地点。
4.询问。检查是指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并提取证据的特殊活动。检查的对象仅限于执法机构东莞正规找人公司,律师无权进行检查。从收集证据的角度来看,一方面,探究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理证据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探究本身的成绩单也是证据的一种。
5.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构依法对案件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也称为身体检查。个人检查记录是其主要证据。
6.搜索。搜查是指执法机构根据其权限强制搜集,查找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人的证据材料的特殊活动。搜索的对象可以是地点,人或其他物体东莞私家侦探事务所,例如车辆和轮船。搜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理证据和文献证据的重要方式。搜索记录本身就是证据的类型之一。
7.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构的专门活动,用于模拟和复制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案件发生的过程,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情况下,可能还需要这种可重现性实验方法来找出事故原因或验证当事人或证人的陈述。
8.标识。鉴定是指专门机构或人员利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装备对有关特殊问题进行审查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